Thursday, November 26, 2009

无题

也没什么啦,只是不想post停留在13这个不祥数目罢了。

是啦是啦,我是有点小迷信啦!

为了不让这个post看起来是为了写而写,我就多写点咯!erm,对了明天搬家咯!不是我搬啦,是我在hometown的家人。终于可以搬家,太感动了!!!下一次假期回家就有新家住咯,而且我将拥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了!!!太感动了!!!%>_<%!!!

就到此为止吧…要睡觉咯,今天的安眠曲就用Norah Jones的歌还是Chet Baker的冷爵士呢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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